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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旅游”需要“规划”

发布日期:2013-08-02 13:56:09浏览:

    旅游并不是万灵药。相反,过度的开发还将导致土地及水源污染,如果过多的游客在同一时间集中于同一地点,甚至会导致人口污染。同时还应考虑汽车及公交运输带来的交通堵塞,缺少停车位等。酒店等接待设施的兴建又会从不同程度影响景区的良性发展,社区内的自我服务也将会被旅游公司接管,这些都将导致人们生活质量的退化而不是改善。

  更进一步说,过多的游客来访不仅可给旅游目的地国的生活质量带来消极影响,而且也可给游客本身带来消极影响。一个优美的旅游景点将会由于欠考虑及不明智的土地开发和建设方案而遭到破坏,而过度强调游客数量及当地工艺品的低价使其本身变得更加庸俗不堪,这些往往是过度商业化所致,不能都归咎于旅游发展。旅游是世界上最大并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推动力之一,但是政府官员和开发商必须在经济利益和人类未来生活质量的退化及自然资源的破坏间作出权衡。 

  国内规划偏技术导向,西方国家规划是人文关怀导向,这是由地区发展所处阶段和具体国情所决定的。无论导向如何,经济增长始终是旅游规划关注的重点。如果旅游不能带来有力的经济增长,那么诸多社会问题也很难得到解决。但与此同时,旅游开发必须通过仔细谨慎的政策和相依的旅游规划引导,这个政策就不是单纯的建立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民福祉和美好理想的基础上。合理的开发政策将会促进旅游业的良性发展,同时也有助于那些用于吸引游客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的长久保存。

  为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所制定的规划是十分复杂、苛刻且严谨的。总体看来,旅游同社区、市县、区域及国家的关系涉及许多因素:建筑设计、景观设计、旅游规划、环保规划、舒适性设计、土地利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就业、交通运输、能源保护、教育、信息以及解说系统等。这就是“旅游”需要进行“规划”的原因,有效的旅游规划,要能够确保旅游开发把握机会,发挥优势,弱化劣势,规避威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基于此,于2003年颁布,现今仍在全国适用的《旅游规划通则》,已经远远达不到旅游开发对于旅游规划的要求了。